厦门海沧区公开选任110名人民陪审员
2020-04-08 16:21:47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
海沧区公开选任110名人民陪审员 厦门日报讯 (记者 林岑 通讯员 林艺萍)昨日,记者从海沧区了解到,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向社会发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向社会公开选任110名人民陪审员,公告期为30天,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 据悉,此次选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以下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二十八周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一般应当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海沧区户籍或在海沧区居住一年以上(由海沧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不受户籍和居住地限制,但工作单位须在海沧辖区内);热爱审判事业,能按时参加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责。 此次候选人将采取“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5月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是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海发社区6楼3615(海沧区司法局基层科)。联系电话:0592-6582759。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