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发布重磅措施促进旅游会展住宿餐饮业发展
2020-04-05 16:55:03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夏菁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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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5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夏菁)国内会议、展会可正常举办,6月30日前节假日公共交通免费……5日,记者从厦门市商务局获悉,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会展住宿餐饮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执行期间为2020年4月7日至12月31日,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6月30日前节假日公共交通免费 为方便群众出行,市民和游客于2020年6月30日前,在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免费乘坐地铁、BRT、公交车。 《通知》鼓励A级景区实施免费开放,除按规定暂缓恢复开放的景区、景点外,2020年6月30日前,国有A级景区向市民、游客免费开放,鼓励非国有A级景区参加免费开放活动。鼓励本省游客来厦旅游,在恢复开放全省跨市旅游业务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厦门市旅行社组织招徕福建省内游客在厦过夜,按照住宿1、2、3晚分别给予30元/人·天、50元/人·天、80元/人·天的补助,每人次最多补助3晚,单个旅行社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同时,组织室外特色文艺演出活动进景区、公园、街区等公共场所,将市、区“文化惠民”活动排期向2020年6月30日前倾斜。 国内会议、展会、培训班可正常举办 除国际会议展览外,厦门可正常举办国内各类会议、培训班、展会等,参会人员要查验健康码和体温检测。引导旅游会展住宿餐饮企业加强经营场所的通风和消杀工作,倡导科学佩戴口罩、测体温,餐厅进餐人数应控制在满座时人数的2/3。 《通知》提出,对2020年6月30日前在会展中心、佰翔会展中心举办的会展活动免收场租费用。《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会展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同时,加大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扶持力度,对文化旅游、会展和住宿餐饮行业的企业,按2020年4月至6月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予以全额扶持。 对在2020年6月30日前为同一旅游会展住宿餐饮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累计减租总额不低于一个月租金的出租方,减免对应房产6个月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额不超过减租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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