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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推出农村“大病防贫救助” 织牢医疗“民生底线”

2020-03-31 17:00:04  作者: 刘德英  来源: 集美报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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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农村“大病防贫救助” 织牢医疗“民生底线”

集美区率全市之先,每年投入1363万元为农村人口投保,惠及5个镇街13.63万人

带病投保、年年理赔、每人每年最高赔付达30万元……3月26日,集美区为辖区农村人口送上一份沉甸甸的民生大礼包——集美区农村“大病防贫救助”保障项目正式启动。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当前,因城乡收入差距和城乡医保差距,导致患大病农民濒贫、返贫的现象仍然存在。这成为“三农”领域民生保障的痛点难点。

为尽快补齐短板,进一步提高“三农”工作实效和水平,集美区率全市之先,引入社会保险机制,推出农村“大病防贫救助”保障项目,并作为今年集美区为民办实事项目,为辖内农村人口提供大病救助保障,防止他们因病返贫致贫,织密织牢医疗救助“民生底线”。

相关人士介绍说,项目出发点是从农村人口最切身的问题出发,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其核心内容就是政府为农村人口投保集美区农村大病防贫救助保险,保费每人每年100元,由政府统一投入。项目受益人口达13.6292万人,覆盖除集美街道以外的辖内其他五个镇街、42个村居,仅此一项每年财政支出达1362.92万元。

当天,副区长李大出出席启动仪式,集美区农业农村局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签订集美区农村大病防贫救助保险相关协议。相关人员专门召开部署培训会作政策宣导。

详解

集美区农村大病防贫救助保险

保障对象为参加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的集美区农村(含村改居社区)人口,具体指集美区农村(含村改居社区)集体组织成员(经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认身份、农业农村部验收通过的农村人口)。

根据协议,在保险期间内,对被保障对象因患疾病(含既往病史)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治疗,实际发生的属于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经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及其他报销途径按规定支付后仍需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余额,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救助标准承担救助给付责任。

救助标准分为两类。对于一般农村人口,设1万元起付线,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50%比例给予救助;对于低保户、低收入户、优抚对象,不设起付线,按60%比例给予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额为30万元。

亮点

1、设保底赔付率。保险公司承诺年赔付率最少50%,当赔付率低于50%时,差额部分直接抵扣来年保费。若项目不再实施,差额部分将被收回。

2、建立绩效测评机制。对项目执行的全过程特别是投保理赔情况、合同履约情况、政策执行的经济和社会效应情况等进行全方面审计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续签合同的重要参考依据。

3、建立创新型智能化便民服务机制。保险公司将利用自身优势建立智能化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理赔系统与农民的互联网终端、手机APP等对接,实现“三农”风险大数据管理、简化理赔手续、线上理赔等创新服务。

4、建立农民自愿增保机制。即在政府投保的基础上,农民自愿增保本保险剩余50%自付比例的,保险公司必须同意个人单独投保,增保部分的保险费由个人缴交,每人每年325元,需作健康声明且不能带病投保。(记者:刘德英 来源:集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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