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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毕业生创业可申请省级资助 截至4月10日

2020-03-27 21:47:03  作者: 吴笛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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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创业可申请省级资助

申报者须为2020年大中专毕业生,申报时间截至4月10日

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获得多种渠道扶持,图为厦大嘉庚学院学生运营的咖啡厅。  朱鲜艳 摄

厦门晚报讯(记者 吴笛)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福建省2020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开始申报了。项目申报人可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以下简称申报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申报的截止时间为4月10日17:30。

项目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申报人须是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毕业证书时间为2015年1月1日及以后)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申报人已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

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已获得往年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的不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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