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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判刑最重的防疫物资诈骗案在厦宣判

2020-03-27 07:49  作者: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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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11年!全省判刑最重的防疫物资诈骗案在厦宣判

东南网3月2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他谎称有口罩出卖,诈骗他人74万多元,然后谎报警情称自己买口罩被骗。

昨日,集美法院作出宣判,被告人蓝某因诈骗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这也是目前福建判处刑期最重的防疫物资诈骗案。

经查,今年2月5日至2月13日间,被告人蓝某发现疫情暴发后市场口罩紧缺,在没有货源和供货经验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有大量防疫口罩可出售的虚假信息,宣称货源充足、发货及时,以每只口罩3元多的价格,诱使他人向其订货并支付全款。

蓝某得款后,却编造各种理由推托发货,同时以每只5元多的价格买入少量口罩发给催货较急的被害人,其余货款均用于网络赌博。截至2月13日,蓝某先后骗得林女士等4名被害人口罩款共745980元。

2月13日,因林女士多次紧急催货,蓝某谎称自己进货被骗,故无法正常发货,并向公安机关谎报警情称自己买口罩被骗。经公安机关追查,蓝某谎言被识破。

归案后,蓝某在审查起诉阶段才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集美法院立案后第一时间送达起诉书,并确定合议庭。

昨日,集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蓝某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网络对不特定人实施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由于被告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防疫物资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应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蓝某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有部分赃款被缴获,故一审判处蓝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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