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经济 > 正文

厦门市思明区无害化销毁三千瓶假酒 总重量近2吨

2020-03-15 08:57:32  作者: 林雯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厦门日报讯(厦门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林雯)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昨日,思明区集中对约3000瓶假酒进行无害化销毁。




昨日销毁的假酒总重量近2吨,总价超百万元。据思明区商务综合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都是近年来被有关部门查获并已调查结案的假冒酒类产品。其中包括大量伪造厂名厂址的茅台、五粮液、水井坊、剑南春等知名品牌白酒,以及蓝带、轩尼诗等品牌洋酒。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销毁采取的是无害化处理方式。厦门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项目经理谢香兰介绍,假冒酒类产品首先将经过约半小时粉碎,粉碎后的酒水和包装碎渣将被焚烧约10个小时。过程中产生的气体可实现达标排放,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思明区商务综合执法大队提醒,消费者在厦门购买酒类产品时,请认准贴有由厦门市酒类流通管理局监制的二维码标识的产品。“无论外地还是本地的供应商,只要按照《厦门市酒类管理规定》要求申请办理酒类流通备案,开具酒类商品电子追溯单,就可领取到‘瓶标’‘箱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贴标后,产品就可在厦门市面上流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贴标未到位的,将给予经营者一定时间进行整改,而屡次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将被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和曝光。而对一般消费者而言,只需通过微信扫描这些“瓶标”“箱标”,就可核验酒类产品包括包装、生产日期、收货商等内容在内的“身份信息”,确认产品的真伪。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