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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预计为20万户企业减免社保费超42亿

2020-03-15 08:25:25  作者: 陈泥 通讯员 徐 然 陈宗贤 林丽萍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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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关于费款所属期问题

本次阶段性减免执行起始月份均为2020年2月(费款所属期),企业补缴或预缴不在本次阶段性减免政策实施期间的社保费,均不得享受减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征收。

关于2月社会保险费的处理问题

1.已申报缴费的。2月已缴纳社保费且符合减免政策的企业,其减征部分的费款,税务部门将按规定联合人社、医保部门直接批量办理退费,无需企业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资料。退费成功后,税务部门将通过短信告知企业的办税员或财务人员或法人。

2.未申报缴费的。对于2月份未申报缴费的企业,税务部门已按照减免政策重新调整当期社保费应缴数据,企业核对后可直接申报缴纳。

关于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衔接问题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在享受阶段性减免政策后,仍无力按时足额缴纳当期社会保险费的,可继续申请缓缴,缓缴期限最长为6个月,缓缴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亮点】

视频连线

办业务

厦门税务全国首个实现社保缴费业务100%“零接触”办理

为解决证件类型及号码变更、部分清欠、政策性补缴等小部分通过电子税务局无法办理,需要到办税服务厅提供材料的社保业务问题,厦门税务在全国率先搭建了“社保费业务窗口视频连线平台”。

据悉,办理相关业务时,缴费人只要通过该平台与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进行视频连线,并辅助上传电子文档或邮寄纸质资料,省去非常时期的上门办理,让缴费人感受“见屏如面”的缴费服务新体验。下一步,根据试点效果,该项服务还将逐步推广到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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