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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昨起施行 维修电梯可提取公积金

2020-03-02 07:14:27  作者: 彭怡郡  来源: 海西晨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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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电梯可提取公积金

《厦门经济特区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昨日起施行

海西晨报讯(记者 彭怡郡 通讯员 廖志鹏 何华良)明确电梯安全责任,明确住宅小区电梯的改造、修理费用出处,鼓励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厦门经济特区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昨日起施行,电梯更新、改造、修理、使用、维保等将有新规范。

《条例》结合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复杂情况,对新安装未移交电梯、电梯由所有权人自行管理的、出租配有电梯的场所等四种情形,确定了使用管理责任单位。

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也是市民较为关注的问题。据了解,自2016年开展无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补贴工作至今,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受理117份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补贴申请(共计75个小区200台),涉及补贴资金2483万元,直接惠及居民达8700户30000余人,目前已发放1548万元补贴资金,计划于近期再发放935万元。 

《条例》还明确市民可通过申请专项维修资金、协商费用筹集、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电梯的更新、改造、修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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