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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餐饮业九大暖企政策 线上拓展最高奖25万元

2020-02-28 23:54:29  作者: 夏菁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李奇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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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28日讯(本网记者 夏菁)为支持餐饮企业渡过难关,近日,厦门市研究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餐饮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除了延期缴纳税费、落实税费优惠等方面外,还鼓励餐饮企业线上拓展,最高奖励25万元。

延期缴纳税费 缓缴社保、公积金

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2月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对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餐饮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对受疫情影响导致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法按时办理参保登记和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税务部门按规定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延长期限最长6个月,不征收滞纳金。对受疫情影响,面临经营困难的餐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免征增值税 延长亏损结转期限

餐饮企业取得的收入,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等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和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餐饮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对餐饮企业按2020年2月至3月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全额扶持。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餐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困难减免。

自2020年2月起,免征餐饮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餐饮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按规定减半征收2020年餐饮企业应缴纳的2019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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