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或将废止
2020-02-28 07:32:29 来源: 海西晨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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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或将废止 海西晨报讯(记者 蔡樱柳)昨日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厦门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卢炳椿作关于提请废止《厦门经济特区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议案的说明。 据了解,《规定》于1998年8月经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通过,2002年3月、2010年7月、2010年12月分别进行了三次修正。《规定》共二十七条,科学总结了厦门开展暂住人口管理的有效经验和做法,规范了公安机关和其他政府部门管理和服务暂住人口方面的工作职责,明确了暂住人口的相关权利和义务。《规定》的施行对加强厦门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治安发挥了重要作用。 《规定》施行20多年来,国家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政策发生了重要变化,实现了从管理导向向服务导向的转变、由暂住证管理向提供居住证办理服务和流动人口享受居住待遇的转变。2016年12月1日,厦门开始贯彻实施居住证管理工作。此后,《福建省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条例》、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公安部令第25号)等相继废止,《规定》中暂住登记、暂住证管理失去了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同时,2019年9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于同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完全可以满足厦门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制需求。因此,《规定》确立的以暂住证制度为基础的流动人口管理体系与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已经不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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