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伤防控工作人员 三人均在厦获刑
2020-02-27 14:41 作者:谭心怡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
打伤防控工作人员 三人均获刑 思明法院昨以远程视频方式审理并宣判我省首例涉疫情寻衅滋事案 思明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开庭审理这起寻衅滋事案。 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思法宣)昨日上午,思明法院适用速裁程序,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开庭审理一起寻衅滋事罪案件并当庭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某某、吴某某和谭某某1年到1年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这是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福建省宣判的首例涉疫情寻衅滋事案。 2020年2月8日18时许,周某某的儿子在进入小区接受体温检测时,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调试电子体温计导致检测时间稍长而发生争吵。周某某等得知情况后,遂打电话纠集吴某某、谭某某等人先后到场“壮声势”。其间,吴某某持摩托车头盔、谭某某持木棍殴打工作人员路某某和潘某某,造成两名工作人员面部、手部多处受伤。吴某某还拿水果刀向其他工作人员挥舞威胁。经鉴定,路某某伤情为轻微伤。经群众报警,警方将吴某某抓获归案,周某某和谭某某主动投案。 思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吴某某、谭某某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发泄情绪,借故生非,持凶器殴打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职责的工作人员,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消极影响,社会影响恶劣,应予从重处罚。鉴于三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