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积极帮助市场主体化解不可抗力信用风险
2020-02-26 23:53:51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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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26日讯(本网记者 邹玒 通讯员 赖晶晶)疫情防控期间,因疫情引发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被动失信行为,厦门将审慎认定失信行为。昨日,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积极化解市场主体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引发信用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厦门市将积极采取措施帮助市场主体化解不可抗力信用风险。《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厦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6个月。 《通知》明确了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引发失信行为的界定,指出疫情防控期间产生,因疫情引发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被动失信行为,属于轻微偶发、没造成社会危害后果、不存在较大潜在风险的,审慎认定为失信行为。 因新冠肺炎疫情需审慎认定为失信豁免行为的情形及条件清单,包括: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能及时履行与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合同义务;未及时纳税和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用的;未及时缴纳水电气等费用的;未及时缴纳各类行政事业收费的;未及时履行行政审批时做出信用承诺义务的;未及时履行金融债务义务的;其他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可以不认定为失信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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