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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推动出让用地开复工 允许延期缴交土地价款

2020-02-21 17:07:49  作者: 林歆刚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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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21日讯(本网记者 林歆刚)21日,记者从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获悉,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帮助企业“过冬迎春”,厦门推动出让用地开工、复工,允许延期缴交土地价款,同意先行开工建设可申请预办理土地登记。

近日,经厦门市资源规划局报请,市土地资源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市土资委办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出让用地开复工相关措施》。该措施从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据了解,对于2019年11月1日之后出让并已缴交首期土地出让金的用地项目,经受让人向资源规划部门申请,对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结束后10个工作日之前缴交的土地出让金余款,给予免息延期至一级响应结束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土地出让补充合同先以电子版形式确认,原件待疫情结束后补全。

在对同意先行开工建设方面,已缴交首期土地出让金的用地项目,受让人持土地出让合同和首期土地出让金缴交证明,可先行申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报建手续。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日期,可根据疫情影响时间,在疫情结束后受让人与资源规划部门签订补充合同顺延。

值得一提的是,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交首期土地出让金后,受让人可申请预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在银行抵押放款之前,需缴清剩余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办理正式的土地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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