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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亮点回眸之一

2020-01-03 17:01:24  作者: 詹文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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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良法助力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亮点回眸之一

厦门日报讯(记者 詹文市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将于1月6日开幕。

过去一年,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厦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依法履职,较好完成了各项任务。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在重要领域立法方面下足功夫,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共审议法规草案17部、通过12部,作出决议决定5项,扎实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建设“两高两化”城市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立良法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旅游业是厦门一张亮丽名片。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审议通过《厦门经济特区旅游条例》,从优化旅游发展要素结构和空间布局,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出发,着力破解我市旅游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完善制度供给,用法治护航“诗与远方”,助力我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和旅游会展“双千亿”建设。

作为全国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如何通过法治保障促进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市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规,审议通过《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为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提供信用制度支撑。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及时修改《厦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和《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不断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引向深入。

立良法

提升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水清岸绿、白鹭齐飞的筼筜湖,被誉为厦门的“城市会客厅”。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工作期间对筼筜湖整治提出的“依法治湖、截污处理、清淤筑岸、搞活水体、美化环境”20字治湖方针,审议《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重点对湖区管理体制机制、规划与建设、治理与保护等进行制度设计,织起最严密法治网,守护城市会客厅。

这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城市建设和生态文明立法,为建设高素质高颜值城市提供制度支撑。及时修订《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助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维护国家生态领域法制统一。

审议通过《厦门经济特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若干规定》,构建包括规划引领、布局优化、标准控制、盘活存量、监督管理在内的全链条制度体系,为我市盘活存量土地、化解土地资源紧缺矛盾提供了法治化保障。审议《厦门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若干规定》,从我市实际出发,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持续提升市容市貌水平。

立良法

保障民生促文化遗产传承

过去这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盯紧和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热点立法,审议通过《厦门经济特区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明确各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推动我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长效化。

如何让鼓浪屿这一世界文化遗产更好地“活起来、传下去”?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鼓浪屿申遗成功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审议通过《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用法治保护鼓浪屿这一国之瑰宝,进一步促进历史文脉的传承和可持续发展,得到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福建日报等多家中央和省级媒体高度关注。

正在审议的《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办法》,从法规层面固化经验做法,破解难题障碍,创新体制机制,保护传承闽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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