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社会 > 正文

工人施工中起贪念 合伙盗割工程电缆在厦被判刑

2019-12-31 21:26  作者:彭菲  来源: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工人施工中起贪念 合伙盗割工程电缆

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 通讯员 肖亮)几名电力工程公司的工人原本是负责拆除电缆头的,施工中却对电缆打起了主意,半年间多次合伙剪断电缆转卖。近日,因涉嫌盗窃罪,9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至厦门湖里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犯罪嫌疑人范某等9人多次盗取某公司铺设于工地沿线的电缆。据项目经理部的工作人员说,电缆铺设于强电井内,全长1717米,2018年11月中旬项目施工完成后,他们向电力部门申请销户断电,由电力部门委托外包的电力工程公司来操作。

范某等9人正是外包公司的工人,他们负责验电并确认断电后拆除电缆头。在施工过程中,9名工人起了贪念。目前查明,他们先后盗窃电缆11次,盗窃总计1000多米。他们借工作之便将电缆抽出、剪断,明目张胆地用公司的皮卡车把电缆运至翔安区一家废品回收点,以每米150元左右的价格卖出。根据鉴定,这些电缆截面面积150平方毫米,价值约27.5万元。

承办检察官表示,尽管有部分嫌疑人辩称误以为是废弃电缆,但是根据他们的工作阅历及所属公司的管理制度,这样的辩解不成立,嫌疑人均应当知道盗割的电缆是有主物,不能自行处理,因此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