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社会 > 正文

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厦门翔安两家便利店被查

2019-12-19 17:16  作者:房舒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两家便利店被查

厦门日报讯(记者 房舒 通讯员 于鲁川)翔安公安分局新圩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排查行动,12月16日查处2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昨日记者了解到,两名涉案人员已被依法处理。

12月16日上午,新圩派出所民警在新圩镇凤路村一家便利店内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经营者叶某存在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民警迅速对店铺进行检查,经现场盘点,箱内装有各类品牌烟花57个、鞭炮1446盘。随后,民警在附近一家便利店内同样查获了店家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现场缴获鞭炮19盘。经民警核实,两家店均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民警随即将便利店负责人叶某、黄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叶某、黄某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

警方提醒:春节临近,市民购买烟花爆竹应到正规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购买。同时,切勿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切勿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