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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鱼3斤被罚2000元 厦门渔民接受刑事审判

2019-12-03 07:27  郭钦转 来源:海西晨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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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再也不这么做了”

庭审后,被告人陈某滨表示,此前没想到电鱼会触犯刑法,更没想到今天还要在这么多人面前接受审判。

今年7月14日,陈某滨明知厦门正处在伏季休渔期,仍在网上买了电鱼工具,伙同另一人出海捕鱼。当晚,在厦门大屿岛附近海域,两人被中国渔政厦门执法支队的队员当场查获。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所捕的三斤渔获物被倒回海中。陈某滨称当时知道休渔期不能捕鱼,也知道电鱼违法,只是因为生活所迫,抱着侥幸心理。

“以后再也不这么做了。”如今,陈某滨非常后悔自己的行为。

2000元的罚金以及没收作案工具,法院显然已经对陈某滨从轻处罚。据了解,非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刑罚。

据了解,陈某滨认罪态度良好,检察院审查期间,还曾自愿购买了鱼苗,采用增殖放流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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