浇灌文明树 花开满园香 厦门向高素质高颜值城市奋进
2019-11-27 12:12:56 来源: 社会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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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高峰期的主要路段,总有义务交警的身影穿梭在华灯初上的街头。施辰静 摄 今年8月,由厦门市委文明办编写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经验材料出版。经中宣部、中央文明委向中央组织部推荐,厦门经验被确定为全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案例。厦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一次得到了上级的肯定。 素质在于长久养成,文明非靠一朝一夕。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工作期间,主持编制了《厦门市1985—2000年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要建设特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多年来,厦门在推动城市文明建设上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至今厦门已连续5届将全国文明城市的桂冠收入囊中,今年3月,在中央文明委公布全国文明城市中的28个省会(首府)、副省级城市2018年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中,厦门名列第三,受到通报表扬。 创新,实践,持续推动、全面深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厦门的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探索与实践,已经成为中国城市文明建设的样板。始终坚持创建为民靠民惠民,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创新方法载体,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高素质高颜值文明城市,厦门一直在路上。 【滴水穿石 久久为功】 让城市文明与城市发展相伴相生,相互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手抓”,为城市发展增添丰富的内涵。 厦门的文明城市建设之路,从上世纪80年代就有了行动自觉。早在1982年,厦门就以市委名义发文,在全市深入开展创“五好”居委会和“五好”家庭活动。第二年5月,厦门成立了全市“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1988年,该委员会变身为中共厦门市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负责统筹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到了20世纪90年代初,厦门掀起“建文明城市,创文明单位,做文明市民”活动,发力加强县区精神文明办事机构建设,确立各级领导班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及其考评实施细则,一系列规章制度先后出台,以评促建的“文明市民、文明村民评选”“‘三优街’评选”等活动也先后开展。 在持续扎实的推进下,厦门的文明创建工作厚积薄发。2005年,中央文明委首次开展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活动,厦门以综合评分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在全国12个文明城市中夺冠。 此后,厦门更是不断扩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外延,不断丰富创建内涵,但不变的是,历任厦门市主要领导抓文明城市创建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从未改变,亲自部署,亲自参与,亲自检查落实,并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坚持问题导向。厦门文明创建的工作规划被列入厦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文明创建工作由各级党政“一把手”靠前指挥,并且逐级建立了问责追究制度,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文明创建的效果直接被作为考核、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厦门的文明城区创建督查工作机制也在实践中得到不断健全完善,成为城市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据悉,今年上半年厦门市委文明办共编发了《内部情况通报》10期、《督查通报》4份,发现问题902个,整改率达98%。 【人人参与 人人共享】 今年3月开始,在厦门的街头巷尾,常有不少身穿红马甲的人们在走街串巷,随手捡起路面的垃圾,并对乱扔垃圾的行为进行劝导,共同维护家园洁净。这是厦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快乐健步走文明齐动手”洁净家园活动,该活动由厦门市委主要领导亲自倡导亲自参与,旨在让市民在健身的同时,养成文明习惯,传播文明理念,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随着厦门轨道交通1号线开通,志愿服务也走进厦门地铁。厦门不仅设立了全市首个地铁志愿服务驿站,还设立镇海路站、乌石浦站、集美学村站3个厦门地铁文明示范站。在呼吁文明乘坐地铁的同时,厦门也针对地铁中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引导市民维护地铁的文明环境。 “有困难找志愿者、有时间做志愿者”在厦门蔚然成风。厦门人参与志愿服务、参与城市文明创建的热情,正是这座城市接连摘得文明桂冠的广泛的社会基础力量。 在文明创建的过程中,厦门紧紧围绕人民为中心,从人民群众的需求出发,让群众在创建提升的过程中拥有更多获得感。比如,在文明交通方面,先后打造排队上下车、“无饮食车厢”、“轻语车厢”、“畅行车厢”等文明乘车品牌;持续开展“文明礼让,从我做起”礼让斑马线活动,从机动车礼让行人开始,向机动车礼让、行人文明过马路升级,厦门公交车礼让斑马线规范率已达到99%以上。 如今,厦门全市正在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督导员的身影遍布厦门各个小区,还通过“大手拉小手”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厦门的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也促进文明习惯代代相传。 【制度兜底 与时俱进】 主动作为,率先探索,厦门创新性地采取法治和德治并举的办法,以立法的方式保障社会文明建设。2017年,厦门先后出台并实施了全国首部关于社会文明的地方性法规《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创新性地以立法的形式,对社会文明创建与提升相关工作作出规定,法制化建设为文明创建增添了新的保障。 据了解,在厦门市现行的99部地方法规中,涉及社会文明建设的就达83部。目前,为了在制度上对文明创建形成更有力的保障,厦门市委文明办还推动出台《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九大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的配套办法。以此制定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协调厦门市信用办将文明行为记录制度中涉及的六类文明行为信息和九类不文明行为信息纳入“白鹭分”评价模型,推进“厦门市社会文明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社会文明。 据悉,该系统启用后,自去年第四季度以来共记录不文明行为信息超18400条,通过将单位职工的不文明行为与所在单位的文明单位和绩效考评挂钩,发挥了一定的督促和治理实效。 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文明创建的内涵也需与时俱进,不断充实丰富。当前,为了打通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厦门正积极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目前,厦门已有6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及26个实践所、161个实践站挂牌运行。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省级试点的海沧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整合盘活多类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了家风家训、传统文化、国防教育、先进典型挖掘选树等活动,深受农村群众欢迎。 此外,厦门发挥非公经济起步较早、发展较好,民营、台资、外资企业高度集聚的优势,认真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化文明单位创建的部署,将非公企业纳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多措并举深化非公企业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目前厦门全市已有30家非公企业获评市级文明单位;在非公企业集中的思明区,非公企业文明单位占区级文明单位比重达48%。 在巩固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的基础上,厦门正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以“要在全国立标杆、树榜样,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为目标,厦门持续打造文明创建标杆,吹响了新一轮文明创建的响亮号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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