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沧法院公布两起情侣借贷纠纷
2019-11-20 17:48 王晓萍 来源:海西晨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
情侣们,“算账”莫待分手后 海沧法院公布两起情侣借贷纠纷,提醒“恋爱脑”要分清“借”与“赠” 海西晨报讯(记者 王晓萍 通讯员 海法宣)一朝如胶似漆,红包不断;一朝分崩离析,纠纷不停。近日,厦门海沧区人民法院公布两起民间借贷纠纷,皆是情侣恋爱期间或恋爱关系结束后产生的金钱纠葛。但有些钱讨得回来,有些钱却“竹篮打水”。 总结这两起案件,海沧区人民法院提醒市民,情侣共同生活的必要支出和其他支出往往杂糅在一起,容易混同;为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时各执一词,建议如果情侣间真实存在借贷关系,应要求对方出具借条,保留书面证据,款项支付也尽量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转账金额含情脉脉 要求偿还于法无据 去年10月,小戴与小杨在网上认识并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交往期间,小戴多次通过微信转账向小杨示爱,转账金额大部分是“520”“1314”等具有特殊意义的数字。今年初,两人分手后,小戴将小杨告上法庭,提供微信转账及信用卡明细,要求小杨偿还借款本金56794元及利息。 小戴称,与小杨相识之初,为博得其好感,他时常发几十元的红包给小杨;在确定关系后,小杨以自己生病、还借款、父母生病急需用钱等理由,多次向他索要钱款,他也都通过微信转账给小杨。但因小杨索要钱款过于频繁,小戴产生怀疑,要求小杨发照片或视频证明。于是两人发生了争执,小戴被小杨拉黑了,随后两人分手。 在小戴看来,这是小杨的一场骗局,因此要求索回此前支出的钱款,还向法院提供两人在今年3月的聊天记录截图。截图显示,两人在今年3月分手,小杨有过“我好像说过我会还你”“我会找钱还你”之类的说法。 海沧区人民法院认为,在这起案件中,小戴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小戴提交的与小杨之间的微信付款记录款项大多有特殊含义,结合双方的情侣关系,他的支付比较符合表达爱意的赠予。至于微信聊天记录,小戴只是截取部分聊天记录,不能客观反映双方的意愿,也不足以证明小杨有还款的意思。为此,海沧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小戴的诉求。 前男友借钱不还 经调解还款完毕 不同于小戴,另一起案件中的女子小何,则顺利从前男友阿伟那里,拿回了原先的借款。 小何的前男朋友阿伟在两人恋爱期间,因工地生意需要用钱周转,曾向小何借钱,小何先后三次转账共60万元给他。分手之后,小何多次要求阿伟还钱,但阿伟皆以工程回款时间长、手头没有足够的资金为由拖延并拒绝还款。 据了解,阿伟还曾指责小何说:“我又不是不还你钱,之前我给你买了那么多东西,那些不也是钱吗?” 今年1月,小何将阿伟诉至法庭。经调解,阿伟答应还钱,小何亦宽限了还款时间。目前,阿伟已经还款完毕。(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