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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将毛巾当作抹布用 厦门一酒店保洁员被罚还不服气

2019-11-14 16:13  彭菲 来源: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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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将毛巾当作抹布用 保洁员被罚还不服气

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思法)酒店保洁员用提供给客人的毛巾清洗脸盆,事后不签字接受处罚,听了一句“如果不签字就不用来上班”,果真再没来了。事后,这名保洁员认为酒店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由此和酒店打起了官司。近日,厦门思明区法院审理此案并作出判决。

自2013年2月起,钟女士就一直在厦禾路上的一家酒店从事保洁工作。2017年11月12日,管理人员发现钟女士用提供给客人的毛巾清洗洗脸盆,决定对其罚款50元。钟女士不愿意在处罚单上签字,相关负责人当面告诉她:“如果不签字就不用来上班了。”同年11月17日,钟女士离开了酒店。

事后,钟女士提出仲裁申请,要求酒店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以及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共计8万多元。因仲裁结果仅支持了部分请求,钟女士不服,又起诉至思明区法院。

酒店的代理律师表示,钟女士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酒店的规定,而且还不是第一次发生。被发现后,酒店并没有打算解雇钟女士,而是决定对其采取罚款措施,是钟女士不接受处罚而后没来上班。

法院审理认为,钟女士的说法,不能证明酒店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另一方面,双方的劳动合同已经于2017年4月24日到期,此后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酒店应向钟女士支付在此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作为赔偿金。据此,思明区法院判决酒店向钟女士支付12857.01元补偿,驳回钟女士的其他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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