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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来厦门办案当事人公款请客 南昌中院法官法警已停职调查

2019-11-09 09:4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作为亲朋好友在一起吃顿饭,原本人之常情,但身为法官,和当事人在一起吃饭,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南昌中院法官、法警与江旅集团工作人员及两名代理律师在餐厅吃饭(餐厅视频截图)

10月24日江旅集团宴请的发票

东南网11月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朱黄/文陆军航/图)作为亲朋好友在一起吃顿饭,原本人之常情,但身为法官,和当事人在一起吃饭,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11月5日晚,落款举报人为厦门当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当代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实名举报,“怒斥”江西省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旅集团”)相关人员及代理律师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所”)律师左玉茹、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伊向明利用公款宴请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法官熊绪华、法警沈振峰,涉嫌违反法律规定。

11月6日,针对实名举报内容,南昌中院迅速回应,表示将展开调查。目前,南昌中院两名涉事法官、法警已停职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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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当事人公款宴请南昌法官法警

厦门当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办的工作人员胡啸,通过举报信陈述:“2019年10月22日晚约18时45分至约22时25分期间(时长约3小时40分),左玉茹、伊向明、吴迟等在北京源宝聚酒楼(经核实,应为北京聚宝源酒楼)宴请法官熊绪华、法警沈振峰(一行七人),疑似席中饮酒。晚餐开具四张餐饮服务发票,金额共计3126元,开票手机1565294××××,服务购买方为江旅集团。2019年10月24日中午12时左右,左玉茹、吴迟等在厦门环岛路邻家闽南菜(经核实,应为临家闽南菜)宴请法官熊绪华、法警沈振峰(一行六人),餐后开具购买方为江旅集团的餐饮服务发票(发票编号为02268531),开票金额933元。”

举报信称:“法官在执行公务中对举报人态度恶劣,未听取举报人抗辩意见及合理解释”,同时认为“江西旅游集团为达到自身目的,利用公款违规宴请司法人员,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这份图文并茂的实名举报信在互联网上传播开以后,引发舆论一片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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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诉讼另一方撞见“亲密的宴请”

实名举报的背后,是江西省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当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当代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存在的诉讼纠纷。

此案由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经办法官熊绪华和法警沈振峰在赴北京和厦门两地送达财产保全裁定书过程中,接受了当事人江旅集团的“宴请”。

从上述举报信提供的视频截图显示,那次“宴请”陪同人员有江旅集团的工作人员吴迟,还包括中伦律所的左玉茹、伊向明两名代理律师。现场视频截图也标明了执法人员接受“宴请”事实过程,证据乃至细化到了用餐发票相关信息。“南昌法官来到我们公司时,态度语气很不好,给很多员工留下深刻印象。饭点时,有同事到这家离公司不远的餐厅就餐,竟撞见两位法官、法警和对方当事人及律师在一起吃饭,态度亲密。同事很震惊,随后翻拍了用餐点的监控证据。”胡啸介绍。

前天晚上,海峡导报官微刊发了这一消息后,有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向导报提供了另外两张涉事法官、法警及律师出现在另一家餐厅的画面:画面一,伊向明律师一手摸着腹部,紧挨着手里拿着卷宗袋的熊绪华法官;画面二,熊绪华法官将左臂搭在伊向明律师的肩上,同时低头,凑向伊向明的耳畔,态度亲密。左玉茹律师面带笑容,走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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