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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急需用钱就去非法捕捞?被查后厦门这两人购鱼苗放回大海

2019-11-09 09:03  江海苹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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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当事人购买鱼苗,用增殖放流的方式进行海洋生态修复。

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同检宣)近日,厦门市同安区检察院就陈某滨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组织、督促犯罪嫌疑人在海沧大屿海域开展全市首例增殖放流生态修复。

2019年7月14日,陈某滨明知正值伏季休渔期间,仍伙同陈某祥出海捕鱼。当晚7时许,两人开船出海航行到海沧大屿附近海城后关闭发动机,随后陈某祥用船桨划船前进,陈某滨则打开电鱼设备捕鱼。当晚9时许,两人被中国渔政厦门市支队当场查获,所捕的3斤渔获物被倒回海中。

该案被移送到同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陈某滨表示,休渔期间出海捕鱼,是因孩子生病住院欠钱,想通过捕鱼赚钱还债。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陈某滨、陈某祥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检察官进一步引导两人对受损的海洋资源进行生态修复,两人表示愿意购买鱼苗,用增殖放流的方式进行海洋生态修复。

11月1日上午,同安区检察院联合厦门海警局、中国渔政厦门市支队到案发现场组织验收,放流黑鲷、黄鳍鲷鱼苗5000尾,修复被破坏海域的生态环境。

考虑到陈某祥有从犯、自首、认罪认罚、增殖放流实施生态修复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犯罪情节轻微,同安区检察院依法对陈某祥做出不起诉决定。

【链接】

厦门海警局

将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引入执法工作

本报讯(记者 薄洁 通讯员 黄明鑫 郭玉 洪晨晖)全市首例增殖放流生态修复顺利完成,这也是厦门海警局首次联合涉海执法部门将海洋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引入执法工作中。

今年伏季休渔期间,陈某滨、陈某祥两人在海沧海域非法捕捞被查。经过海警执法人员的教育引导,陈某滨、陈某祥两人诚心悔过,主动要求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来修复自己对海洋生态的破坏。

今年以来,厦门海警局联合同安区人民检察院、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执法部门,积极探索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首次在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办理过程中试行“增殖放流”活动进行生态补偿,在打击海上非法捕捞活动的同时,实现了惩治违法犯罪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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