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城事 > 正文

守护鼓浪屿“根”和“魂”申遗成功后琴岛更美更宜居

2019-11-01 07:22:08  作者: 林爱玲  来源: 海西晨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申遗成功后 琴岛更美更宜居

牢记习总书记的嘱托,厦门坚持依法治理,守护鼓浪屿“根”和“魂”

如今的鼓浪屿,颜值更高了。记者 唐光峰 摄

海西晨报讯(记者 林爱玲一城如花半倚石,万点青山拥海来。拥有浪漫风情的鼓浪屿,是许多游客眼中的诗与远方,更是习近平总书记心中的“国之瑰宝”。

习近平曾动情地说,“在我国城市和风景区的建设中,能把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十分和谐地结合在一起者为数并不多,很有必要视鼓浪屿为国家的一个瑰宝,并在这个高度上统一规划其建设和保护”。

2017年,鼓浪屿申遗成功,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把老祖宗留下的文化遗产精心守护好,让历史文脉更好地传承下去。”

鼓浪屿申遗成功两年来,承载着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承载着厦门全市上下保护文化遗产的坚定决心,鼓浪屿人牢记初心使命,精心守护琴岛的“根”和“魂”,让这座小岛变得愈加动人。

健全法律,坚持依法保护

“游客们,请看这边!这是亚细亚火油公司旧址。您现在看到的,跟当年建筑的原貌相差无几。咱们鼓浪屿对于历史建筑的保护是非常重视的,特别是申遗成功以后,很多历史建筑都进行了修缮,并且做到修旧如旧……”在亚细亚火油公司旧址,导游小杨正热情洋溢地向游客们做介绍。

让小杨欣喜的消息还有很多:三一堂、海关验货员公寓旧址等14个修缮项目按修旧如旧原则精心修缮后基本保持原貌;14处核心要素被列入小修保养,26栋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方案已编制完成……这一点一滴的喜人变化,都折射着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的不断提升。

而法律的健全完备,无疑给关心爱护鼓浪屿的人带来了更大惊喜。今年7月8日,《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正式实施。作为鼓浪屿申遗成功后厦门为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出台的首部法规,新《条例》提炼申遗的成功经验,借鉴国际理念,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文物建筑修缮、文化保护传承、社区保护建设、旅游发展等做出更严格的规定,为鼓浪屿的长期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充分体现了厦门对鼓浪屿依法治理、依法保护的理念和决心。

有法律保驾护航,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底气更足了。眼下,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机构正在严格按照新《条例》规定,修订《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进一步完善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家庭旅馆管理、建设活动管理等制度流程,切实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改善环境,让小岛更宜居

“免费过渡、天然气运输补贴……政府为我们出台了很多好政策,让我们享受到许多实惠。”两年来,鼓浪屿陆续出台的惠民政策让岛上居民陈嫦娥的幸福感油然而生。

“楼下看病,楼上养老。在岛上养老,真的很幸福!”在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年过七旬的杨伯伯这样感慨。自从申遗成功以来,鼓浪屿优化美化社区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居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让广大居民切实享受到申遗成功的成果。

记者了解到,鼓浪屿加大力度实施利益反哺政策,实行岛上户籍居民免费过渡、天然气运输补贴等举措,发挥公房在保障民生项目中的积极作用,建成鼓浪屿市民服务中心、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创新“家庭医生”“三师共管”“全科医生”等多种社区医疗保障措施。

未来,漫步在鼓浪屿,你会发现鼓浪屿更美了。眼下,鼓浪屿正着手优化全岛绿化景观和市政基础设施,持续推进全岛污水处理、夜景提升等工程,推进福州路、龙头路的综合整治,全力将鼓浪屿变得更美、更宜居,让生活在这里的人们不仅能够饱览旖旎的自然风光,感受浓郁深沉的历史文化熏陶,更能享受到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爆棚”的生活。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