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监委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
2019-10-29 09:12:39何无痕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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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监委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 厦门日报讯 (记者 何无痕 通讯员 蔡怡琳)昨日,厦门市监委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优选聘请15名特约监察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孙明忠为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并讲话。会上宣读了《厦门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特约监察员代表作了发言。 孙明忠强调,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是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外部监督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手段,要发挥好特约监察员的职能作用,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厦门加快发展,落实比学赶超提供坚强保障。 孙明忠指出,特约监察员承载着组织的信任和重托,要知重负重,敢为善为,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当好监督员、参谋员、联系员和引导员,帮助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和正确行使监察权。市纪委监委要在强化自我监督的同时,以开放的姿态接受外部监督,把特约监察员工作纳入整体部署,搭建工作平台,创新方法路径,加强服务保障,积极为特约监察员履职尽责创造条件。 会后,市纪委监委举办《监察法》专题辅导讲座,组织特约监察员参观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并走进市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互动交流。 厦门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共厦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厦门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厦门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厦门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冯鸿昌、庄德义、吴亿年、吴丽敏(女)、陈玲(女)、张黎(女)、周君力、林高、明艳林、郑萍、查本恩、柯明哲、高泉阳、黄秀惠(女)、魏岚(女)为厦门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2年1月。 厦门市监察委员会 2019年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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