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草案)昨一审
2019-10-25 16:45:10詹文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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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立法,欢迎发电子邮件表达您的看法 事实上,即便是专家学者,对于“什么是闽南文化”,也有多种看法,许多学者曾从区域文化、方言文化、族群文化等各种角度阐释过闽南文化的概念,但目前还没有一个获得广泛共识、全面规范的概念。 生活工作在厦门,相信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幅“闽南文化画卷”,里面有着生动具体的元素,比如闽南话、歌仔戏、骑楼、古厝、博饼、沙茶面等。如果要定义闽南文化,许多人可能都有不同的版本,欢迎您把自己的看法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75719841@qq.com告诉我们,我们将转达给市人大有关专委会。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表示,在这部法规的审议过程中,要坚决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立法要求,增强互动,多听专家及市民的意见,开门立法,拓展代表和群众参与立法的新路径,广泛吸纳有价值的建议意见,确保立出有用的法、管用的法、经得起推敲的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草案亮点】 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 拟推闽南话播报制度 草案提出建立保护名录制度,划定重点保护区域,从地域空间、传承人、保护队伍等方面入手,全方位强化闽南文化的活态传承与保护。市政府要按照突出重点、有利保护的原则组织编制保护名录向社会公布,并针对保护名录的对象制定具体保护措施,以及研究、创作、宣传、展示、产业化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鼓励在相关规划和设施建设中体现闽南文化特色,将具有闽南文化特色的经典性元素和标志性符号合理应用于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设施等的设计、装饰或命名。地名主管部门在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以及地名标志的设置中,应当体现对闽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规范、引导单位和个人按照传统习惯举办民间信俗、岁时节庆、人生礼俗等民俗活动,增加其文化内涵。 支持闽南文化研究机构建设和发展,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闽南文化研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对闽南文化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及其传播、影响等方面的研究,弘扬闽南文化中的人文精神与传统美德。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具有重要价值的闽南文化原始文献、典籍、资料进行整理、翻译、出版。鼓励单位和个人创作以闽南话为表达形式或体现闽南文化传统的文艺作品,采用闽南传统技艺或体现闽南文化传统的工艺和手工艺作品。 在闽南话推广方面,草案提出,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闽南话水平测试制度。厦门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推行闽南话播报制度。 要让闽南文化走进校园,幼儿园、小学、初中应当将闽南文化列入教学课程。鼓励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将闽南文化列入选修课程,鼓励市属高校设立闽南话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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