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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昨审议一草案 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2019-10-24 08:51:05沈华铃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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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昨审议一草案 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东南网10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昨日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决定(草案)》从检察、审判、行政等各个工作环节和履职主体入手,从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创新举措、强化实效,加强保障、凝聚共识等方面作了相应的规定,支持和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有序、依法开展。

《决定(草案)》明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代表国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检察机关应当始终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紧紧围绕全市工作中心和大局,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依法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等领域中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

审判机关应当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审判职能作用,准确把握公益保护特殊要求,及时受理、公正审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行政机关应当切实增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任意识,全面、依法、正确、及时履行职责,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市、区两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应当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通报阶段性工作,加强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排查、调查取证、责任追究、损害修复等工作的协调配合,形成良性互动及工作合力。

另外,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财政保障,将专家咨询、环境监测、鉴定评估、勘验检测、举报奖励等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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