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教育 > 正文

厦门市落实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今日公布

2019-10-23 21:33:30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

九部门联合制定《厦门市落实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

厦门晚报讯(记者)市教育局今天公布《厦门市落实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由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广电集团、市妇联联合制定,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强化政府管理监督等方面提出要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方面,方案中要求,学校应严格依照课标教学,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

针对广大家长关心的作业问题,方案中要求,学校应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同时,学校要科学合理布置作业。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在强化政府管理监督方面,方案要求各区抓好贯彻实施,要针对本地区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细化减负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为保障贯彻实施,方案提出,相关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政府统筹、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规范办学行为和减负工作有效机制。同时,应开展减负督导检查,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对规范办学行为和减负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学校和有关责任人、教师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2135551

邮箱:xmedujjc@163.com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