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城事 > 正文

厦门一学生因外卖丢失霸气写信警告小偷引热议

2019-10-21 16:10:08薛尧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平台回应】

将加强配送管理 尝试“手对手交餐”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一名相关老师向记者坦言,出于食品安全考虑更支持学生前往食堂用餐,学校向来不提倡学生点外卖,但叫外卖的需求多了,校方也不好横加阻拦。针对校园偷餐现象,该老师认为更需配送平台加强管理,做好交接工作。

针对校园外卖被偷现象,记者联系了相关平台负责人。美团外卖公关部对这一现象做出回应:“对于丢餐事件,我们已经多次向校方保卫部门反馈,加强对偷餐行为的监控防范。另外,我们在集美校区正在试点配送模式的突破,通过学生勤工俭学等方式,实现手对手交餐以解决丢餐的问题。”

其实,在国内其他一些高校,也曾出现外卖被“顺手牵羊”的情况。今年2月26日,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甚至引进外卖自提柜,现在学生们凭提取码拿外卖即可,防止了外卖被盗,也提高了送餐效率。

【律师说法】

随着外卖产业的发展,偷餐事件已屡见不鲜,尤其是校园偷餐的现象屡禁不止。针对这一现象,记者向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许东进行咨询。

首先,在民事责任方面,偷外卖者的偷窃行为对买家依法构成侵权,因此买家可要求偷外卖者赔偿损失,返还财产。此外,外卖交接出现纰漏还可以引出食品安全的问题。

许东指出,外卖放在指定位置,轻易能被外人接触到,若食品遭遇投毒等问题将导致严重的后果。从保障食品安全的角度,他建议,外卖必须根据用户协议直接送至消费者手中。

1  2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