螃蟹“五花大绑”将被整治 监管部门将开展水产品称重乱象整治,并推广捆扎绳和诚信筐 经营者使用的捆绑物自重超过合理范围,将被处罚。(资料图) 海西晨报讯(记者 彭怡郡 通讯员 张华伟 陈彩虹 高超)过度绑绳、使用再生材质塑料袋占重……这些水产品销售中的“潜规则”,常常让市民难以接受。昨日上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整治全市水产品称重行为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4种“潜规则”属违法 昨日,记者从部署会上了解到,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制定了《关于开展整治全市销售水产品称重行为专项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方案》中明确规定了4种水产品销售的“潜规则”为违法行为,包括:使用吸水橡胶,掺海砂、金属粉的绳子等特定捆绑物捆绑螃蟹,捆绑物自重超出合理范围;经营者生产、提供吸水橡胶或掺海砂、金属粉的绳子等行为;经营者使用自重较重的再生材质塑料购物袋等装盛水产品,影响销售价格的行为;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达到短斤少两目的的行为。 针对这些行为,《方案》中明确了处罚依据以及标准。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治祥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在批发、零售及餐饮等环节全面开展整治工作,把规范水产品称重行为列入日常监管的内容;依法依规打击不法称重行为,对拒不改正的,发现一个立案一个,“顶格”查处,杜绝水产品称重乱象。 将推广捆扎绳诚信筐 除了整治严惩外,监管部门还通过多种规范举措,保障消费者权益。在水产品销售环节,监管部门将推广使用安全合理的螃蟹捆扎绳,倡导使用塑料束缚带、棉绳或者轻薄包装线,并提供示范标准,捆扎绳的重量控制在水产品自重5%的合理范围内。 同时,在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推广使用诚信筐,所有水产品提倡“裸秤”,经诚信筐装盛称重后销售。首批示范诚信筐由监管部门统一配发。 在水产品销售区域合适位置,还应配置公平秤。公平秤放置处必须有明显标志,保证交易时间内可正常使用,公平秤要有专(兼)职人员保管、维护。经营者要做到明码标价,使用的电子秤需要经过检定合格,使用的塑料袋要安全合格,杜绝使用再生材质等不合格塑料购物袋。 |
相关阅读:
- [ 09-18]一图看懂 | 四部门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
- [ 09-18]诏安桥东镇开展流域水质提升整治行动
- [ 09-18]裸称!厦门决心整治“螃蟹绑大绳”
- [ 09-18]加大环境整治力度 每日刷新城市颜值
- [ 09-18]昔日“臭水沟”华丽转身引来“金凤凰” 广东东莞市华阳湖环境综合整治推动高质量发展
- [ 09-18]整治“网络黑公关”要“打七寸”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