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制度“轻事前预防” 早在1995年,厦门就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此后,连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调整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的定期待遇。2005年11月,厦门市率先在全国建立了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还被人社部作为厦门模式向全国推广。2014年,厦门市又在全国率先建立政策性补充工伤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工伤保险体系,有效分散了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切实减轻了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大幅提高了重型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与不断完善的工伤补偿制度相比,厦门市在工伤预防、工伤康复方面则相对薄弱。工伤保险方面的工作,陷入了“重事后补偿,轻事前预防”的“泥坑”。即便是工伤预防工作,也更多地集中在对人的安全意识的培养,而且传统的灌输式培训方式比较刻板,企业参与积极性也不高。 一次到厦门一家日资企业的参观经历,让厦门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处长黄宗斌深为触动。“企业安排专人提醒员工走路时不能看手机,楼梯阶最后三个用醒目的数字提醒,避免员工踩空……”黄宗斌说,类似这种细节,在这家企业比比皆是,“如果我们能把工伤预防做到这样,很多工伤事故其实可以避免”。 拧紧工伤预防“安全阀” 据悉,结合2018年整体工伤事故发生情况,2019年厦门市工伤预防工作的重点将放在工伤事故高发的行业企业。对行业大类而言,总结行业特点及事故高发原因,予以大力整改;对企业个体而言,逐个击破工伤发生隐患,重视安全生产教育,杜绝可避免的事故发生。 值得一提的事,厦门市人社局还将启动现场互动与可持续性改善式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对全市高风险行业、工伤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高发的企业开展点对点、互动式培训,同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汇聚政策管控工具,形成合力,督促企业从排查发现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验证整改效果等环节实现有效闭环机制,力争显著降低企业工伤事故风险。 据介绍,拟启动的培训项目不同于以往的灌输式培养,比如工伤预防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对工伤事故发生率较高的企业开展培训,或者组织工伤预防专家深入企业,实地调研企业平时真实的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危险因素评估,找出企业安全隐患,并给出整改建议,并以这种方式对企业骨干进行培训,培养工伤预防“种子”。黄宗斌说,这为工伤预防培训项目“量体裁衣”提供了标准,“届时,甚至可以每一堂培训课都是‘私人订制’”。一句话,就是要把工伤预防、安全生产、常见工伤事故急救、劳动者权益保护等相关知识送进企业、车间、建筑工地,有效提升企业和职工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实现从“要我预防”到“我要预防”的转变。 此外,通过部门联动,可以解决从人到物到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以前,企业发生了工伤事故,只有人社部门第一时间掌握信息,而联动后,作为安全生产工作主管部门的应急局也可以共享到信息,从而上门指导企业进行自查并整改隐患,从源头上遏制工伤事故的发生。”黄宗斌说,如果企业不整改,可能就面临多个行政部门的约谈甚至是行政处罚,同时人社部门还将充分利用经济杠杆,上浮企业的工伤保险费率。 此外,相关部门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扩大浮动费率调整范围,通过一系列奖优惩劣的措施,加强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方面的建设。 黄宗斌表示,通过探索工伤预防新模式新机制,实施积极的工伤预防政策,加强工伤预防工作,希望可以促进用人单位安全生产,减少因工伤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又能保障劳动者在劳动中享有劳动保护的合法权益,避免弱势劳动群体因工伤返贫现象的发生,同时减少工伤基金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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