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商贸公司为了偷逃税 把芋头“变”电缆
2019-09-05 15:32 陈泥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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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偷逃税 把芋头“变”电缆 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破获一起变票虚开案件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吴庆昌)厦门F商贸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采取“变票虚开”的方式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近日,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企业发票数据预警分析线索开展调查,成功破获了一起团伙设立空壳公司变票虚开案件。 冻库闲置账簿“失踪” 现场核查露出端倪 在审核厦门F商贸公司的发票时,税务稽查干部发现,该公司存在“进销不匹配”现象,可能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行为,随即开展税收核查。 检查人员分为两组,一组随该公司实控人卢某前往企业经营地点进行实地检查,另一组则随公司财务到其住所调取财务会计证据。经查,该公司经营场所虽有两个冻库,但已长期没有用于生产经营,在所谓的工厂也没有生产人员。此外,该公司财务人员也只提供了近两个月的账簿凭证,并称之前的账簿凭证“无处可寻”。种种异常情况让检查组断定该公司存在重大涉税违法嫌疑。 核资金流查业务链 “虚开”真相浮出水面 票据信息显示,该公司发票进项品名“芋头”,上游企业是三明市两家蔬菜合作社。检查组深入山村,实地查看了两家蔬菜合作社的注册地址,发现仅是两间已无人居住的破旧民房,其中一个地址还是卢某本人的家庭地址。当地也没人听说过有这么两家蔬菜合作社。 经大量调查和取证,检查组最终查实了该公司伪造收付资金流转,虚构经营业务的事实。经查,其上游两家蔬菜合作社的对公账户、合作社法人曾某账户与F商贸公司实控人卢某之间存在多次资金回流。而F商贸公司在收到下游受票企业所谓的“货款”后,款项也会在短期内通过卢某的账户回流至受票企业。 大量开票进销迥异 涉及税额691万元 在铁的证据面前,卢某等三人交代了在三明设立蔬菜合作社虚构农产品采购业务,虚开给厦门F商贸公司,再由F商贸公司向下游企业变票虚开电缆、钢管等品名发票,取得非法收入的事实。经查,该公司合计向厦门、上海等多地区的下游83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23份,金额4063万元,税额691万元。 “变名开票属于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且该案中的变名开票行为是以少缴税款为目的,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税务稽查人员表示。最终,税务机关对卢某等三名违法分子处罚金50万元、没收所有非法所得,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向其下游83户受票企业发出《确定虚开通知单》。目前,涉案各受票企业已陆续转出进项税额405万元,占虚开税额的59%,为国家及时挽回了税收流失。 税务稽查人员提醒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开具或收受发票,发票内容应如实反映业务情况,依法诚信纳税,避免因小失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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