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一名涉嫌敲诈勒索罪网上在逃人员被厦门翔安警方抓获

2019-08-30 07:53  陈晓青 来源:海西晨报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钓鱼不成反被“钓”

一名涉嫌敲诈勒索罪网上在逃人员被翔安警方抓获

 

  钓鱼男子(左二)被警方抓获。

晨报讯(记者 陈晓青 通讯员 厦公翔)近日,翔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抓获一名网上在逃人员。有趣的是,这名网上在逃人员是个钓鱼迷,为躲避警方调查四处躲藏达半年之久,一时忍不住想钓鱼的他,偷偷返回家中取鱼竿,不料行踪被民警掌握,最终警方趁其在池塘边钓鱼之际将其抓获。

8月26日上午,翔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线索,称早上有见到在逃人员林某开车返回翔安家中。获悉消息后民警江涛、黄深明立即驱车前往林某家中,准备对其实施抓捕。很快民警便赶到林某家楼下,就在民警准备下车时,发现林某已从家中走了出来,刚好坐上一辆轿车,准备开车离去。

为不打草惊蛇,民警驱车紧跟其后。林某驾驶的汽车在行驶了一段路程后停了下来,路边有一块池塘。林某从车上走下来,从车内拿出一根鱼竿,径直朝池塘走去,抄起身旁一把椅子就坐了下去,悠闲地钓起鱼来。

见林某丝毫没有察觉周围情况,民警江涛、黄深明从其身后慢慢靠近,一把上前将林某控制住。

据了解,林某系翔安新店人,35岁,今年1月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翔安警方列为网上在逃人员。林某称自己因害怕被警方抓到判刑,便跑到朋友家中四处躲藏,以为这样很安全,不会被警察找到。26日早上,林某想起鱼竿还放在家里,便想回家去取鱼竿钓鱼,没想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后还是“栽了”。目前,林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翔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S9830040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