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企业使用华为云服务,最高可获125万元补贴!日前,记者由区工信局获悉,为加快推进集美区智能制造企业转型升级,促进集美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快速发展,集美区先后制定了《集美区企业使用中软国际-华为云服务专项资金补贴实施细则》及补充规定。根据细则,使用智能制造云的我区企业,每年最高可获125万元补贴(其中区里补贴75万元,市里补贴50万元);使用软件开发云的我区企业,每年最高可获补贴70万元(其中区里补贴50万元,市里补贴20万元)。 据了解,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为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集美区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联合惩戒范围)的软件类和制造类企业。 上云企业只能申请软件开发云和智能制造云平台服务补贴中的任意一项。软件开发云和智能制造云的产品范围以市工信局关于云补贴范围定义为准。 使用智能制造云的企业,对其上云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75万元。使用软件开发云的企业,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0万。 其中,软件类企业对于上云费用在1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照40%予以补贴,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60%给予补贴。企业在不申请软件开发工具的情况下,单独申请配套华为云资源,同样可获补贴。规模以上企业根据业务需求采购华为云资源,我区在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的原则下,按购买金额的100%进行补贴。规模以下企业则按购买金额的60%或上年度购买各类云资源总额的30%,就高进行补贴。众创空间的孵化企业,2万元以下(含2万元)按100%进行补贴,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规模以下企业标准进行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使用云上软件园的企业,可根据业务需求和企业规模选择一项云上软件园服务,但不计入软件开发云和智能制造云补贴范围。 此外,企业申请补贴所选择的软件开发云和智能制造云套餐产品。如有按用户分类的,以实际使用人员数上下浮动20%后四舍五入进行核定,未达到的就低选择。例如8人套餐,可供实际使用人数为6-10人的企业选择。套餐根据研发人员规模和业务需求,允许套餐叠加。 由中软国际信息技术(厦门)有限公司负责承办市、区两级相关补贴的相关经办手续。(记者:林小芬 来源:集美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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