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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首批八家ODR企业入驻国家互联网投诉平台

2019-08-18 08:01:22陈泥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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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首批八家ODR企业入驻国家互联网投诉平台

消费者可通过多种网络渠道便捷维权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厦门市已有首批8家ODR(电子商务在线非诉讼纠纷解决)企业入驻国家互联网投诉平台,消费者可以通过网页、手机App、微信等多种网络渠道登录平台便捷投诉,进行维权。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市场监管年中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悉,此次是市市场监管局在机构重新组建以来召开的首次工作会。会议透露,下半年,市场监管部门将把打击假冒伪劣作为重中之重,继续优化消费维权和市场准入环境,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ODR企业是指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指导监督下,通过平台提供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服务的企业。据介绍,目前厦门市已有8家企业成为首批ODR企业,入驻“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消费者向该平台发起对相关企业的投诉时,ODR企业可直接处理消费纠纷,市场监管部门可在后台实时监控查看,省去了消费投诉的流转程序,有利于提高维权时效性。

“目前厦门市已建立200个消费维权社会网点,上半年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89万元。”市市场监管局局长许国华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推进与“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信息互通,推动建立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引导更多ODR企业入驻国家互联网投诉平台,积极化解消费矛盾纠纷。

此外,下半年,市场监管部门将统筹协调相关部门,重点开展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劣质商品、仿冒名牌专项整治;集中治理电商平台侵权仿冒、虚假宣传、假海淘等违法行为,推动建立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等。

链接

厦门市首批ODR企业

厦门京东东和贸易有限公司

厦门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厦门喜盈门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润泰康成商业有限公司

厦门永辉民生超市有限公司

集美万达广场店

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

厦门集美万达百货有限公司

厦门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集美店

ODR企业基本条件

消保意识强:有较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

做到五个一:企业客服售后机构健全,有一个相对固定的解决消费纠纷的场所;一名以上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一台可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一部专用电话;一套受理和处理投诉的工作制度。

配合投诉处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组织等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

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可由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推荐或企业自愿向当地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成为ODR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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