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企业承担重大科技项目 最高可获2000万元补助
2019-08-05 08:08:23吴君宁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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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鼓励使用共享仪器 政策原文:鼓励“三高”企业利用本市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平台进行研发活动,对共享服务提供方为“三高”企业提供服务的,奖励标准提高至服务金额的30%,每家共享服务提供方每年奖励上限提高到100万元。 问:申请科学仪器设备服务奖励的条件是什么? 答:拥有符合共享条件的科学仪器设备,对外提供共享服务实行优惠收费, 具有法定检测职能的单位利用政府资金(包括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购置的科学仪器设备对外开展共享服务,收费应低于法定价格或公布价格至少20%;其他共享平台成员单位对外开展共享服务,收费应低于公布价格至少10%。 问:如何申请扶持资金? 答:市科学技术局每年二季度发布受理上年度仪器设备共享补助申请通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请关注市科技局网站、微信公众号。 11、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运营 政策原文:对企业为主建设、市场化运营的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服务绩效年度考评优良的,按照不超过年度技术服务收入10%给予奖励,单个平台每年奖励金额最高50万元。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制定对区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运营奖励政策。 问:哪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可以享受平台奖励政策? 答:可享受政策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是指市科技局扶持资助以企业为主建设的,为厦门产业发展提供技术研发、检测认证、成果转化等服务的市场化运营的公共术服务平台。经绩效考评优良的,可按不超过年度技术服务收入10%给予奖励,单个平台每年奖励最高50万元。 12、简化政策兑现 政策原文:简化财政扶持政策兑现手续,试行将企业研发经费补助兑现方式调整为无需申报、符合条件即可直接拨付补助资金,提升企业获得感。 问:怎样简化研发费用补助政策的兑现手续? 答:为加大“放管服”力度,提升企业获得感,拟试行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无需申报直接补助”方式。这是对部分信用优良企业提供的“绿色通道”,旨在进一步简化申报材料,减轻企业负担,同时也作为“奖优罚劣”的措施。 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将抓紧研究企业“无需申报直接补助”的条件,拟从企业的信用等级、营业收入或研发投入、纳税等指标来确定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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