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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企业承担重大科技项目 最高可获2000万元补助

2019-08-05 08:08:23吴君宁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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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力度

政策原文:对“三高”企业在本市实施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自认定年度起两年内,按其应缴巳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问:如何申报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政策如何兑现?

答:市科技局于2018年出台了《关于印发厦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规定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厦科发计【2018】13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每年认定一次,每年5月份申报,只要项目核心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技术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技术达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已通过相关机构检测、技术成熟,项目二年内每年实现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或纳税100万元以上(软件产品二年内每年实现销售收入300万元,或纳税60万元)均可申报。申报项目经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认定通过后,每年可根据各区财政申报政策兑现通知,到各区财政兑现政策(可连续两年享受)。

4、支持企业建设实验室

政策原文:鼓励“三高”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在符合其他条件前提下,上年度营业收入申报条件放宽至1亿元。对认定的省、市级重点实验室,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补助。

问:为什么要支持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

答:重点实验室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成果转化活动,是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和开展交流合作的重要基地。是根据厦门产业和社会发展及前沿科技布局需要,依托厦门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建设的科研平台,遵照自愿申报、自主投入、自主建设的原则,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问:如何申报认定市级重点实验室?

答:市级重点实验室的认定应先进行备案,市科技局一般在上半年开展备案工作,符合《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厦科联〔2017〕44号)的备案条件予以备案。一般在下半年开展认定工作,通过备案一年以上且符合认定条件的重点实验室予以确认和兑现政策。“三高”企业和民营企业建设市重点实验室,要获得认定,其上年度销售收入需不低于1亿元(其他企业为不低于3亿元),通过认定后,申请单位可获得资助200万元(其他资助100万元)。

市科技局每年分别开展一次市重点实验室备案和认定工作,会分别发布备案和认定的通知,请关注市科技局网站、微信公众号。

5、加快技术创新中心建设

政策原文:支持“三高”企业联合业内骨干企业和相关高校院所共建行业技术创新中心,对认定为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的,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补助。

问:为什么要进行技术创新中心建设?

答:国家科研基地改革方案发布后,原科技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再认定,新增了技术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是推动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引领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主要依托龙头企业建设,对龙头企业不突出的行业,也可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开展产业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协同推进颠覆性技术创新。

问:技术创新中心何时开展认定?

答:厦门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目前正在起草中,预计于2019年第四季度印发,届时将会在厦门市科技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发布后将立即开展技术创新中心的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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