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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事法院发布2018年度海事审判白皮书

2019-08-01 18:54:35江海苹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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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事法院

发布2018年度海事审判白皮书

梳理总结去年海事审判工作,满足社会对海事审判司法公开需求

在全国率先界定自贸海事案件范围类型

厦门日报讯(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朱忠宝)7月31日上午,厦门海事法院举行新闻通气会,对外发布中英文版2018年审判工作白皮书。

记者从厦门海事法院获悉,此次发布的白皮书包括2018年审判工作情况通报,以及9起年度海事审判的典型案例。

2018年,厦门海事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充分发挥海事司法职能,深化实施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妥善审理裁判各类纠纷,努力提升司法质效,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据厦门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涛介绍,2018年审判工作白皮书分总体情况、案件特点和专项问题三个方面介绍和展示了过去一年审判工作的进展。但与往年不同的是,2018年白皮书在结构和内容上作了部分调整,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各类司法数据作了进一步细化分类、归口整合,并对数据背后所反映的审判工作态势变化进行了深入分析;二是增加了“亮点工作”和“年度案件中的专项问题”两项新内容,梳理和总结了2018年海事审判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进步以及裁判规则的新发展。点、线、面结合,内容更加充实丰富、深度和广度上也比过去更加拓展,更好地回应和满足了业界和社会对海事审判司法公开的需求。

解读1

诉讼结案标的金额达15亿元

记者注意到,2018年海事案件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新收案件数大幅下降,结案数大幅超出收案数。收案数较上年下降46.82%,主要原因是因同一海事事故引发的系列案件显著减少。

第二,非传统类型案件剧增。根据白皮书显示,2018年新收案件中,三类案件迅猛增长:一是与海洋开发活动相关的海事海商案件。其中海洋开发利用纠纷案件共222件,跃居全年新收诉讼案件首位。航道、港口疏浚合同纠纷进入前15类新收案件范围,标的金额2.97亿元。二是海事行政案件。全年新收海事行政类案件73件,是2017年26件的近3倍。因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非法占海、填海、破坏海洋生态的行政案件尤其突出。三是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案件,从2016年的0件、2017年10件到2018年增至58件。

据介绍,这三类案件均属于非传统类型的海事海商案件。海洋开发利用、海洋生态保护案件由于涉及海域面积大、人数众多、影响范围广,证据审查认定不易,若干法律问题复杂,审理执行难度较高。

第三,执行质效持续向好。不包括行政执行案件在内,2018年受理执行案件807件,结案648件,结案率80.3%,连续三年上升。

第四,“四涉”案件(涉外、涉香港特别行政区、涉澳门特别行政区和涉台湾地区)出现新的增长变化。2018年全年“四涉”案件结案188件,结案率94%。非系列案件数量成倍增长。国际贸易、航运、金融交叉产生的争议和电子证据审查、准据法确定、平行诉讼、域外送达等领域的新问题不断涌现,案件精细化审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

解读2

精准服务保障自贸片区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厦门海事法院审理的马绍尔群岛第一投资公司申请承认与执行英国LMAA仲裁裁决系列案,入选外交部条约法律司编著的《中国国际法实践案例选编》,这是作为全国二十件典型案例中唯一的司法案件。

此外,“碧华山”轮与“力鹏1”轮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获评全国海事审判年度十大案例。

在公布的年度海事审判的典型案例中,审结原告林某发等1042人诉平潭县流水镇政府等海洋开发利用纠纷,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海洋环境公益诉讼、标的金额全国最高(1.03亿元)的不服海洋环境行政处罚的行政诉讼等一批大要案,有力提升和强化了对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

2018年,厦门海事法院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关于自贸海事案件受理范围的实施意见》,对自贸海事案件的范围、类型予以界定,明确审判分工,优化司法资源配备,精准服务保障自贸片区建设。

为了更好地向世界传播中国海事司法“好声音”,2018年,厦门海事法院以中英双语向社会发布年度审判工作白皮书及年度典型海事案例,首次推出英文版网页,进一步提升了司法的对外公开。运用全国海事审判大数据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指引规范行业发展,受到业界广泛好评。

解读3

着力破解难点热点问题

随着“一带一路”、海丝核心区、自贸试验区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海洋经济发展过程中制造业、物流业、金融业、服务业聚合程度不断提高,一些新的专项问题在海事司法案件中逐渐显现。

白皮书还专门介绍了3个2018年度案件中的专项问题:如,“四涉”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即准据法的确定问题;随着移动互联通信的普遍使用,电商平台和航运科技的不断发展,各类电子证据越来越多地进入海事诉讼中,这些电子证据的审查采信问题;货运代理业务项下,无单放货发生后货运代理人的诚信义务和货代企业委托码头公司行使货物留置权两类新问题。

针对这些专项问题,在过去的一年里,厦门海事法院积极应对,加强对新交易、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的研究和应对,着力破解上述难点、热点问题的工作做法、司法举措和所取得的进展成效。据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在白皮书上把这些专项问题展示出来,旨在能够给航运业者带来指引和帮助,更好服务保障和促进海洋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厦门海事法院将继续狠抓审判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诉讼服务,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措施落实和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更好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为国家改革开放和海洋经济的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为我国国际海事司法中心的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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