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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21条措施支持“三高”企业培育与发展

2019-07-30 07:50:19沈华铃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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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助5500万元!厦门出台21条措施支持“三高”企业培育与发展

东南网7月3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文 吴晓平/图)在昨日召开的厦门“三高”企业发展大会上,厦门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意见》一共21条措施,每条都是实实在在的干货,包括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提升企业研发创新能力、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强化人才要素供给、给予生产要素配套及优化提升企业服务等六大类,全力支持厦门市“三高”企业培育和发展。

1 企业增产增效 奖金最高5200万元

根据《意见》,厦门每年将从全市企业中挑选一批“三高”企业,设立“三高”企业培育库,通过政策“组合拳”予以重点扶持,为企业发展提供“精准滴灌”和个性化服务,助力企业实现高速增长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和实力强、技术新、市场占有率高、成长性好的新经济企业。

力争到2021年,全社会研发(R&D)投入占GDP比重达到4%,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更加突出,规模以上科技型“三高”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全市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35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超过2500家,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超过500家,瞪羚企业超过120家;营收规模翻番的“三高”企业超过500家,新上市“三高”企业达到10家以上。

《意见》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按税收增量对企业予以奖励,奖金最高可达5200万元;对上年度设备投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三高”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含智能化技术改造),按年度给予设备投入1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同时,对较上一年度营收增长的规上“三高”工业企业,其技改项目完工投产后,再给予设备投入5%的奖励,单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

2 建设研发机构 最高补助5500万元

对企业的创新研发全面加大扶持力度,对“三高”企业承担本市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的,给予最高2000万元财政补助。对“三高”企业在本市实施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自认定年度起两年内,按其应缴已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鼓励“三高”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在符合其他条件前提下,上年度营业收入申报条件放宽至1亿元。对认定的省、市级重点实验室,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补助。支持“三高”企业联合业内骨干企业和相关高校院所共建行业技术创新中心,对认定为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的,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补助。“三高”企业在厦建设市场化运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初创期建设经费补助;经确认为重大研发机构的,一次性补足至500万元。对研发机构使用非财政资金新购入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的,给予购置经费50%后补助,5年内新型研发机构最高补助3000万元、重大研发机构最高补助5000万元。新型研发机构每成功孵化一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重大研发机构每两年评估一次,根据评估结果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绩效奖励。

3 财政金融扶持 鼓励实行员工持股

《意见》还多措并举加大对“三高”企业财政金融扶持力度。通过鼓励实行员工持股、加大基金投资扶持、鼓励成立产业并购基金、推出科技纯信用贷款产品、加大企业应急还贷支持力度等一系列举措,缓解企业资金难题。

其中,对“三高”企业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因企业上市发生“减持、并购、重组”等事项而为其员工(合伙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当年度合计达50万元及以上的,按其合伙人缴交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80%奖励本人。

对股权投资类机构投资厦门市初创期中小微“三高”企业的,从政策生效年度起至股权投资基金存续期满发生的所有投资项目,其盈亏加总后总体出现亏损的,按投资亏损总额20%给予补助。其中,投资额5000万元(含)以下的,同一股权投资机构获得补助金额最高可达500万元;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同一股权投资机构获得补助金额最高可达1000万元。

4 保障人才供给 符合条件即可落户

在人才供给方面,《意见》明确,在“三高”企业就业,且年薪达到社平工资1.5倍的各类人才,在企业服务满一年,并按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且继续与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可办理落户。此外,符合《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的“三高”企业,经相关产业主管部门认定,其聘任的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在10万元(含)以上的各类人才,按其工资薪金所得5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

在生产要素配套方面,对“三高”企业向本市设备拥有方租借或使用单台原值超过50万元的研发设备,按实际支付费用的30%给予企业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多补两台套且补贴金额最高50万元。

在优化提升企业服务方面,鼓励使用厦门市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平台进行研发活动,对共享服务提供方为“三高”企业提供服务的,奖励标准提高至服务金额的30%,每家共享服务提供方每年奖励上限提高到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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