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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 调整方法和标准是这样的

2019-07-24 08:08:03钱玲玲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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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方法和标准

养老金月增加标准=定额调整部分+挂钩调整部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适当倾斜。

●定额调整部分

退休人员每人按55元调整增加。另统一增加工龄调整32元。

●挂钩调整部分

按本人2018年12月基本养老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部分,不含军转补贴等各类代发项目)标准的2.56%调整增加。

●适当倾斜部分

对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其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不含军转补贴等各类代发项目)低于3526元的,补齐至3526元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

企业退休高龄人员的倾斜调整继续按厦门市现行的标准和做法执行,即:年满70至74周岁的享受100元,年满75至79周岁的享受150元,年满80周岁的享受200元;退休人员达到领取年龄的次月,即由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自动为其增发相应标准的高龄补贴,不再集中调整。

因此,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人员,到龄次月已经享受了高龄补贴,故本次补发的调整金额里不包含调增的高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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