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厦门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又上调啦!这是厦门市连续第15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日前,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厦人社 [2019]143号),公布了调整方案。 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养老金调整范围包括: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 调整水平为:按2018年12月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 此次调整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今年1月至7月的调整金额将在7月底前补发,请退休人员注意查收;从8月起,养老金将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 退休人员如果有疑问,可登录厦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个人网厅”、人社自助终端或厦门“e政务”自助终端进行查询,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进行咨询,或到市、区社保经办窗口现场咨询。 调整依据五个原则要求 今年3月,人社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4号),明确了今年调整的几个原则要求: 一是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继续同步调整并实现调整办法基本统一;二是调整总体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三是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四是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挂钩调整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五是对企业军转干部、高龄人员适当倾斜。 6月27日,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142号),全省定额调整标准为55元,挂钩部分按2018年12月退休人员养老金的2.56%,同时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按每一年增加1元调整;对2018年内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增发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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