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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厦门居民收入总量和增幅均为全省第一

2019-07-18 08:49:14林雯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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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厦门居民收入“双第一”

收入总量和增幅均为全省第一,人均可支配收入29242元,比增10%

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雯 通讯员 许剑寒)厦门居民收入全省领先。据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日前发布,2019年上半年厦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24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651元,增长10%。无论收入总量还是增幅,厦门均取得全省第一。

据统计部门介绍,本次居民收入调查采取的是随机抽样的形式,样本范围涵盖高中低收入阶层。从收入结构上看,上半年厦门居民的财产净收入增长最快,达到3647元,增长17.1%;其次是人均工资收入20665元,增长10.2%;经营净收入2713元,增长4.6%;转移净收入2216元,增长4%。

从结果来看,厦门居民收入总量和增幅双双领跑全省。来自统计部门的专业分析是,相比收入总量,上半年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更值得关注。近年来,厦门不断在提升居民收入方面做文章,除了保持工资收入稳步增长,还进一步优化居民收入结构,着力提升居民收入质量——今年上半年,厦门居民增收情况取得突破,在高基数的情况下顺利实现了高增长,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7个百分点,加速推高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同时,厦门城镇居民收入和农村居民收入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双双登顶。抽样显示,上半年厦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666元,平均每月511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其中工资性收入21763元,增长8.2%;经营净收入2579元,增长7.1%;财产净收入3937元,增长14.3%;转移净收入2387元,增长1.3%。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在持续缩小。同期厦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6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2%,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6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三位。其中工资性收入9747元,增长13.3%;经营净收入4041元,增长1.4%;财产净收入765元,增长18.6%;转移净收入515元,增长17.2%。

同期厦门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47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06元,增长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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