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有价,生态损害要“罚”也要“赔” 厦门全市今年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守护好厦门的青山绿水是每个市民的责任。图为近年来厦门的小流域整治取得了很大成效,翔安莲溪流域沿岸风景如画。记者 施辰静 摄 东南网7月1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泽贵)7月1日,厦门市正式印发《厦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厦门全市今年起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力争到2020年在全市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从2017年以同安区为主要探索试点区域,到此次逐步确立并在全市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厦门积极探索、突出体制机制创新,逐步念紧生态保护“紧箍咒”,为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筑起一道坚实的屏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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