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起来传下去”,鼓浪屿保护升级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伊琳娜·博科娃(中)参与鼓浪屿居民的社区音乐活动。(资料图片)
音乐是鼓浪屿的一张名片。逢年过节,鼓浪屿的音乐爱好者们都会在码头举办音乐快闪活动。
东南网7月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泽贵\文 施辰静\图)8日,在鼓浪屿申遗成功两年后,《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这是继2012年出台《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后,厦门再度为加强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专门立法。
在申遗成功纪念日用“升级版”法规为保护“世遗”鼓浪屿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彰显了厦门市对这颗“女王皇冠上的宝石”的珍视。而相比此前的《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升级版”《条例》站位更高,从“世遗”的视角出发,建立长效保护机制,将鼓浪屿“世遗”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
立法升级保护 擦亮“皇冠上的宝石”
鼓浪屿鹿礁路,日本领事馆旧址。“真的可以用精雕细琢来形容。”一位厦门市人大代表看了这里老建筑的修缮后惊讶不已,“鼓浪屿要留住的,就是这些岁月痕迹和历史感,而不是焕然一新的东西。”此前,这里经过专家们像磨绣花针一样修缮了两年多:一个看似不起眼的百叶窗拉杆,是从印尼定制木材,空运过来做修补的;天花板的修复,选用了和过去一样的40年以上的杉木。
对鼓浪屿文化遗产“精雕细琢”的保护,厦门市一直不遗余力。2000年,厦门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为加强对鼓浪屿历史建筑的保护,继承历史建筑文化遗产,提供了法治保障。2008年决定正式启动鼓浪屿申报“世遗”后,厦门市举全市之力推进鼓浪屿申遗工作。2012年,厦门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对遗产保护、申遗成功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鼓浪屿申遗成功,让世界聚焦厦门。但如何守护住这份独特的世界文化遗产,并让它“活起来、传下去”,成了历史交给厦门的一道重要课题。
“这正是这部法规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厦门市人大法制委秘书处处长李明哲说,申遗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与利用”,而“升级版”法规的实施,正是厦门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鼓浪屿申遗成功作出的“把老祖宗留下的文化遗产精心守护好,让历史文脉更好地传承下去”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他表示,申遗成功后,鼓浪屿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定位已转变为历史国际社区,保护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升级”法规将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推动鼓浪屿文化遗产的保护再上新台阶,让皇冠上的宝石更加熠熠生辉,让历史文脉更好地延续下去。去年10月,这部条例提交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前后历经四审,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反复修改。
在李明哲看来,条例立足于发挥法的刚性约束作用,立足于保持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规划控制和管理要求,确立保护名录制度,实行责任人制度,规定遗产监测制度、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风貌建筑等的损毁救济制度以及修缮补助机制,加大了商业业态、市容环境、公共秩序等方面的规范管理力度,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构建起多层次的保护体系,提供全方位的法治支撑。
“通过立法,做好顶层设计,规范制度,这样才能使鼓浪屿保护长期坚持下去。”厦门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李本年说,这部法规既有顶层设计,又有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条款,“比如专门设置了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对资金怎么来、怎么用等进行了规定。通过这些具体规定,保证法规能够落地落实”。
理顺二元体制 破解世遗“升级”难题
此次“升级版”的新法规共分六章四十七条,其中推动鼓浪屿管理体制优化整合是一大亮点。
天风海涛、小巷琴声、万国建筑……面积不到2平方公里的鼓浪屿就像一颗璀璨明珠,镶嵌在厦门岛西南侧的碧海绿波中,岛上常住人口只有1万多,每年接待的游客却有1000多万人。当许多人都沉醉于小岛的迷人风光、人文景观时,这座世界文化遗产却有着自己的烦恼——鼓浪屿该如何定位?
回顾历史,鼓浪屿犹如身处历史和时代漩涡中的“美丽小姑娘”,一直被时代赋予各种角色。
上个世纪初,鼓浪屿是中西文化洗礼下的“国际社区”。新中国成立后,政治气候的变化让鼓浪屿洋派的生活方式逐渐“退场”。
到了上世纪80年代,这座“海上花园”的文化旅游价值被逐步挖掘。1988年,鼓浪屿被列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行列,正式从原来的人文社区变成旅游风景区。
随后,厦门出台政策,陆续将学校、医院和制造业等迁出鼓浪屿,为旅游经济留出“空间”。鼓浪屿作为“国际社区”的功能逐步减弱,大批原住民纷纷撤离小岛。
这种“社区”和“风景区”的双重定位,引发了种种矛盾。曾经被誉为“小香港”的鼓浪屿沦为一个旅游集散地,旅客人满为患,源源不断的“新移民”来到岛上淘金,破坏了鼓浪屿原有的生态环境。
对于鼓浪屿的乱象,厦门市政府一直在设计各种方案,希望改变鼓浪屿混乱的现状,却收效甚微。之所以鼓浪屿变革和管理乏力,其中最大的弊端被认为是“二元体制”。
2003年,鼓浪屿撤区设管委会,这既是偏向景区发展的肇始,也是“二元体制”的发端。此后,二元管理体制始终困扰着这个小岛。
鼓浪屿管委会作为厦门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是负责全岛文化遗产的保护协调,而在属地上,鼓浪屿的环境卫生、街道社区等管理又属于思明区。弹丸小岛,两个“婆家”,多头管理、职责不清,单单执法队伍就有7个,效率低、管理不力,甚至导致鼓浪屿在旅游热潮中的一度迷失——低端业态涌入,富有历史的建筑被改造,烧烤摊的油烟让琴岛风雅尽失。
此次升级版的《条例》就以理顺管理体制和优化执法机制为目标,授权市政府可以根据文化遗产保护的实际需要,适时调整相关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管理水平。
“新法规推动了管理体制的优化和整合,并且为下一步体制改革预留了足够的空间。它授权市政府可以组建综合执法机构,把所有涉及遗产保护区的行政执法权归一个部门来行使,为打破多头执法、破解管理体制障碍提供了接口。”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郑一琳认为,这将有助于进一步理顺鼓浪屿的管理体制,更有效地推动鼓浪屿文化遗产的保护。她说,和之前的法规相比,这部条例有一个“不变”与两个“变”,“不变的是全市上下保护鼓浪屿文化遗产的决心;变的是管理力度更加严格,从城市环境管理到商业业态管理,再到建设活动的管理都更加严格”。
值得一提的是,新法规明确了在遗产区内的9项禁止性行为,如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禁止在公共路面倾倒污水,禁止各类烧烤等。鼓浪屿也成为目前厦门唯一对各种烧烤都禁止的区域,力度可谓不小。法规还要求沿街店面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设置全隔离设施,与街面隔开,以防止气味扩散。这些高要求将进一步提升鼓浪屿的环境品质。
保障活化传承 留住琴岛“根”与“魂”
“鼓浪屿四周海茫茫,海水鼓起波浪……”悠扬的钢琴声、浅吟的大提琴伴着一阵歌声,从鼓浪屿鹿礁路一栋别墅里飘出。琴弦和鸣中,温柔美声融入,不期而至的“家庭音乐会”,再次让人意识到,原来在这片传说中的“钢琴之岛”上,音乐始终都在,从未离开。
近年来,岛上以家庭音乐会为代表的音乐文化传承一度面临断档的危险。鼓浪屿管风琴博物馆馆长方思特就曾感慨表示,“担心过这种文化会渐渐消失”。
2008年,厦门市政府决定对鼓浪屿启动申遗程序,岛上的文化遗产开始一件一件被“打捞”梳理,逐渐呈现其本来的光彩。“遗产离开了人类生活,就失去了原真性,割裂了历史记忆的传承。保护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就是要保护活态的遗产,而不仅仅是固态的标本,鼓浪屿人的生活方式、生活状态都是遗产的一部分,是活态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李明哲说,在国际上1000多个申遗项目中,鼓浪屿是唯一一个以历史国际社区的名义来申遗的,而申遗成功,岛上居民的因素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这正是鼓浪屿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精髓所在,社区是文化遗产的核心,居民是灵魂。”在李明哲看来,“升级版”保护条例,正是要以实现价值共享为目标,要能够保障“世遗”鼓浪屿的活态传承。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新法规专设“共享与保障”一章,规定要提升鼓浪屿教育、医疗等社会公共服务的质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区居民工作、生活条件,对因文化遗产保护导致权利受损或者负担增加的,给予适当补助,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一部分将用于反哺居民。
“共享是文化传承的重要方式,要让遗产地居民共享文化遗产成果,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让遗产地与遗产地居民和谐共处。只有实现权利与义务相均衡,协调好利益关系,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才能可持续。”李明哲说,这次法规在统筹协调文化遗产保护与社区发展、民生改善的关系方面更加周全,对社区功能的提升和居民权益的保障更加重视,是一个很大的突破。对留住老鼓浪屿人,吸引更多的新鼓浪屿人,留住琴岛的根与魂,都有很大的意义,对促进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活起来、传下去”影响深远。
此外,这部法规也为妥善化解鼓浪屿在保护管理过程中面临的矛盾,平衡好各种关系提供了很好的保障,比如大家都非常关注的旅游管控问题。
“管控旅游是为了更好地提升我们的旅游品质,让更多的游客能够分享鼓浪屿文化遗产更多的文化内涵,我想鼓浪屿居民是欢迎的,游客也应该会理解的,因为目的都是为了让大家更好地分享我们文化遗产的真正魅力。”郑一琳说。
如今的鼓浪屿龙头路商业街区域环境越来越整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