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监委聘请特约监察员 为厦门全市率先,第一届12人来自不同行业不同领域 特约监察员五大职责 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对制定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出台重大政策、起草重要文件、提出监察建议等提供咨询意见; 参加区监察委员会组织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专项工作; 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成效; 办理区监察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事项。
思明区监察委员会昨聘请12位特约监察员 厦门晚报讯(文/记者 戴懿 通讯员 鲁鹭图/唐光峰)昨日,思明区监察委员会在厦门全市率先聘请了12位特约监察员。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思明区监察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聘请了第一届特约监察员。在昨日的会议上,思明区监委向首届特邀监察员颁发聘书。 这12位特约监察员来自不同行业、不同领域,有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专家学者、媒体工作者、非公企业人士、基层代表等,聘期至2021年12月。 据悉,思明区还专门制定了《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对特约监察员的聘请、换届、解聘、职责、权利、义务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此外,思明区监委将主动服务保障好特约监察员队伍,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特约监察员的能力,同时在畅通沟通渠道方面提供条件和便利。 会议上,思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苏德本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要求,即在监督中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依矩,同时要做到监督执纪有力度、有温度。既要发挥党纪国法的威力,又要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人格魅力。提升自我要求,严格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在随后举行的座谈会上,特约监察员们就如何发挥好自身作用,推进思明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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