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会计人员 请尽快完成信息采集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昨日上午,厦门市财政局会计处处长黄维津做客财政门户网站“处长在线访谈”,就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有关事项在线解答网友提问。他表示,厦门会计人员信息集中采集已于4月30日截止,但错过集中采集时间的会计人员,现在仍可登录网址:http://cz.xm.gov.cn/kjzc/,进入系统采集;新增会计人员,则应从事会计工作(或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之日起,尽快进入系统采集。 【热点答疑1】 如何判断信息采集地? 有网友问,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继续教育的归属地都在厦门,但现在福州工作且未办理调转,那么信息采集登记应该在厦门还是福州?黄维津表示,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原则,在岗在职会计人员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会计信息采集,该网友可以直接在福州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登记,或者在厦门采集(不填工作单位),后续待全国会计调转平台开通后,通过调转业务(再填写调入实际工作单位)调转到福州。 【热点答疑2】 为何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黄维津表示,此举是为了建立全国会计人员基础信息库,同时将方便会计人员跨地域调转、继续教育、职称考试、人才选拔、诚信建设等工作。需要提醒的是,未按要求采集登记的会计人员,在全国会计人员信息库将无信息。今后将会影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会计信息调转等相关会计事务的办理。因此,还未完成采集的会计人员,请尽快登录“厦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cz.xm.gov.cn/kjzc/)完成采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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