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 [变化1] 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建大修自住住房 住房所在地必须为本人或配偶的户籍地或工作地 新政执行时间:7月1日起 原政策规定,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该自住住房所在地可以在本市,也可以在异地,无限制。此次政策调整后,该自住住房所在地须为本人或配偶的户籍地或工作地。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上述政策调整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文件的要求,结合目前厦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紧张的情况,为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打击套取行为而采取的措施。据了解,今年以来,在本次厦门调整政策前,全国许多城市如北京、广州、杭州、合肥、西安等城市早已陆续收紧了异地购房提取政策。 [变化2]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离开厦门 住房公积金账户需“封存” 满半年方可提取或异地转移 新政执行时间:即日起 新政规定: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到异地工作,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应办理异地转移接续;非厦门户籍职工未在异地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这一政策调整,也是按照建金﹝2018﹞46号文件的要求,将从源头上减少套取投机行为,保障刚需职工的利益。”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特别强调,对于真正离开厦门的职工,在落实政策实际操作中将把便民放在首位,避免职工来回奔波。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心已开办网上提取和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职工确已离开厦门的,可在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或提取,无须再回厦门办理:例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开通手机App、个人网上办事大厅、支付宝等渠道全程网上办理离厦提取业务,外地户籍职工离厦后确实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在异地使用手机或网上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将直接转入其个人储蓄卡。此外,职工如果在异地继续缴交,需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在异地中心直接申请。 需要提醒的是,原规定“外地户籍职工离厦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两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提取。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未满一年的,转入资金不得按本提取事项申请提取”及“本市户籍职工连续失业满两年未重新就业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两项政策将继续保留。 【贷款】 新政执行时间:7月1日起 执行时间以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或二手住房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件时间为准。 [变化1] 贷款资格有所调整 想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注意了,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进行了调整。 原政策规定,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政策调整后,除须符合原政策规定的贷款资格外,职工家庭还应符合厦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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