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探索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措施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厦门日报讯(记者 吴海奎 实习生 林瑾怡)昨日,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继续召开,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建议开展专项活动 规范清理交通标志标线 今年5至6月期间,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厦门贯彻实施《若干规定》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认为,新修订的《若干规定》施行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围绕“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目标,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管理手段、严格执法监督,厦门的道路交通安全保持平稳态势。 “这几年,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厦门形成了‘汽车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的良好风尚,但是,行人在通行过程中接打电话、低头使用手机情形较普遍,在横过道路时犹豫不决或过于突然的现象时有发生,易造成道路通行缓慢、秩序混乱,成为交通纠纷和不和谐的主要诱因。”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说,希望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强化交通安全意识。 “翔安隧道允许变道后,通行效率明显提高;但有些道路的限行、限速就还不是很合理。”有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交通设施设置和通行管理措施不合理现象提出了意见,建议要尽快在全市开展一次交通标志标线规范清理专项活动,梳理执法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提高交通标识的规范化和适用性,在保障交通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建议探索带牌销售 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 近年来,随着外卖、快递等行业的快速发展,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超速和违规载人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由此带来的交通乱象也日益凸显。“电动自行车的治理不能久拖不决。”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积极探索带牌销售等有效措施,抓紧制定符合厦门实际的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规范“既要长牙齿,也要接地气”;要注重公安交警、市场监督、安监及消防等部门统筹协调,加强生产、销售、安全管理等全流程监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坚持有序引导和严格执法相结合。 如何破解停车难问题,也是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热点。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加强城市设计,以规划为引领,将停车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在老城区挖掘停车潜能,合理增设停车泊位;要推动停车设施的市场化建设,促进智能停车、运营管理等停车产业发展;要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的停车设施适时面向社会开放使用,科学安排错时停放,提高停车场位的使用效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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