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学校用地保护规定》实施近十年,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并提出建议 加大中小学学校用地征拆力度 海西晨报讯(记者 蔡樱柳)学校是孩子们学习成长的地方,《厦门经济特区学校用地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近十年来,厦门的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保护情况如何? 5月至6月期间,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执法检查,并于昨日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报告检查情况。 现状:规划项目难落地 《规定》贯彻实施过程中,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为了经济利益,学校用地被挤占“让路”的现象。为解决学生学位的燃眉之急,客观上出现“大班制”的现象,一些学校的功能教室和学生运动场所让位出来建班。 学校用地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不够。部分岛外农村教育规划建设项目不在厦门城市总体规划之内,导致项目无法启动建设,如同安区柑岭中学、浔江小学等。有的学校规划在加油站附近,给学校带来安全隐患。由于土地资源与生源快速增长的矛盾,生均用地指标偏小,部分学校无法预留后续发展用地,甚至一些学校建成之时,就出现片区生源爆满现象。还有部分片区因规划调整,造成学位需求增加,如翔安区翔城中学周边原规划的商业地块调整成居住用地。 部分规划项目落地难。部分规划学校用地征迁难度大,有的中小学、幼儿园规划用地选址在村庄、住宅用地,征地拆迁难度大,不少教育项目因征拆问题无法落地,导致学校建设延期。部分建设项目配套中小学、幼儿园落实不到位。有的地块综合开发,配套幼儿园却未规划在地块内,没有同步建设。甚至有的居住小区已交付使用多年,但配套学校仍未建设。 建议:科学规划配套学校 对此,执法检查组建议,进一步强化教育优先理念,引领学校规划布局与用地供给。杜绝因经济利益驱动,导致教育规划“让位”现象的发生,避免把征拆难啃的“硬骨头”选址为教育用地。 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保障《规定》落到实处,保证土地规划、出让、变更等过程中学校用地不被挤占,保证住宅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与建设项目“三同步”。研究市、区关于教育投入分担机制,解决当前区级政府在中小学、幼儿园建设过程中土地收储成本过高等问题。参照2010年市教育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办理现有学校用地红线的指导意见》,对一些因学校整合、撤并和异地迁建等原因一直没有用地红线的学校,及时给予补办。 进一步破解征拆难,有序推进学校建设进度。一方面科学规划配套中小学、幼儿园,选址要合理、可行,避免在拆迁量大的地块周边选址。另一方面依法加大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用地的征地拆迁力度。对岛内16个因征拆问题无法落地的项目,在编制《厦门市教育专项规划(2017-2035年)》过程中,统筹考虑,专题研究,推动项目早日开工建设,缓解就学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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