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放】 去年4月,小芳(化名)购买了厦门和伊月子中心的母婴护理服务。据她说,坐月子期间,“巡访总监”巡房体检,推荐她们做更多次乳腺疏通、盆骨聚合等产后修复。 “我们也很担心自己的身体状况,就听从建议,买了月子中心的产后修复套餐。”小芳说,不少宝妈购买了上千、上万元的产后修复套餐——在小芳购买的价格近2万元的产后修复套餐中,包含10次乳腺疏通、10次盆骨聚合修复、8次艾灸调理等项目。 然而这些名目众多的产后修复项目,大多无法在1个月内做完,离开月子中心后想再使用,却困难重重。小兰(化名)于去年9月到和伊月子中心,购买了10次乳腺疏通修复,使用了7次后,她结束月子期护理,离开了月子中心。今年3月,她发现自己依然需要做乳腺疏通修复,但她说,当再次联系月子中心的产康师时,产康师以参加培训、无法接外单等理由拒绝提供服务,“最后我只能自己花钱叫市场上的其他产康师上门护理。”她说,其他宝妈也有类似遭遇。 于是这些花钱买来、用不完的产后修复项目,成了宝妈们的负担;加上离开月子中心后,预约产后修复服务遭推诿、使用难,30余位宝妈客户集体要求退款。 【律师说法】 若无书面合同 可用微信记录 购买产后修复套餐是否应该有合同或协议?退款又应该遵循什么标准,是否应该按当初付款价退余款?记者咨询盈科律师事务所的许东律师。 许东表示,购买产后修复套餐签订合同或协议,系基于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并非义务。但即使未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作为消费者的宝妈仍可就双方约定事项追究月子中心的法律责任,可提供双方相关的微信聊天记录、聊天录音或是转账记录等证据予以证明双方确实存在产后修复套餐的交易;若签订了书面的合同或协议,明确消费者购买产后修复套餐的具体项目、价格及双方权利与义务等信息,有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及日后发生纠纷时,方便举证。 许东指出,退款首先应先遵循双方事先对退款事宜的约定,若无约定,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等相关规定,查明提供产品或服务者确实存在违约行为,则可要求退还扣除已提供服务款项后的剩余款项。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法院判例,对于退款价格,应按实际付款价格来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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