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立法破解发展痛点 助推厦门全域旅游

2019-06-26 16:04:21詹文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链接】

厦门第二部旅游业地方性法规

市人大常委会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旅游立法工作,早在1997年就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旅游管理条例》,这是厦门第一部旅游业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实施12年来,厦门旅游业初步形成涵盖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交通、旅游餐饮、旅游景区、旅游购物和旅游资讯等综合产业体系,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日趋显现。

不过,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厦门旅游产业,无论是发展环境、政策,还是旅游市场化程度,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许多急待解决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原来的条例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旅游发展的要求,有必要废旧立新。”市人大财经委有关人士说。

《条例草案》共六章四十八条,分总则、规划与促进、设施与服务、规范与监管、法律责任和附则。

【名词】

全域旅游

全域旅游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通过对区域内经济社会资源尤其是旅游资源、相关产业、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文明素质等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的优化提升,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种新的区域协调发展理念和模式。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